2014年信息技术学业水平上机考试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各高中学校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主动性,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决定统一技术课程的考试方式,对2014年信息技术学业水平上机考试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 考试范围
《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所规定的必修模
块和选修模块(“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和“数据管理技术”四个模块中选一个)的相关内容。
二、 考试方式及分值
采用平时成绩、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及作品评价相结合的
考试方式。
上机考试满分值50分。其中包括平时成绩10分、模块
修习过程表现20分及作品评价20分。
1.平时成绩:平时测试、课堂表现、出勤。
2.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模块获得学分 。
3.作品评价:学校指定命题或自主命题作品(如word简报、Excel统计表、编程、多媒体作品等)。
三、考试组织方式
1.考试由学校在12月1日—20日期间,在上级考评办
统一监督、指导下组织进行。
2.考试结束后,学校必须向全体考生张榜公示考试成绩
满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考试成绩在1月15日前与通用技术
成绩用相同的格式及方式将总分上报。
4.每位学生的平时成绩、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及作品评价按考籍号建立考生文件夹由学校逐级上报至市(行署、总局)考评办存档备查。
5.各市(行署、总局)考评办要监督、检查各校的具体
施考计划,并将各学校的上机考试时间汇总后于11月28日前上报省考评办,省考评办将按上报时间进行抽查。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